罪名释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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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盗窃抢劫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犯罪
诈骗盗窃抢劫职务侵占等侵犯财产犯罪
侵占罪
一.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二.司法解释
三.刑事追诉标准
犯本罪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本罪告诉的才处理。
数额较大:5000至20000元以上。
数额巨大:100000元以上。
四.犯罪构成
1、主体:
一般主体
2、客体:
公私财物的所有权
3、主观方面:
侵占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,而不能是出于过失。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持有的为他人财物或属于国家所有的埋藏物,而仍
有意识地将其占为己有而非法拒不退还或交出。
4、客观方面:
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、埋藏物占为己有,拒不退还或交出,数额达到较大。